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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浙江省水文勘测局的机构规格调整为浙江省水利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并同意更名为浙江省水文局。按照机构编制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水文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承担全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的业务管理,编制《浙江省水资源公报》、《水资源质量通报》等。
(三)制订全省水文站网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省各类水文站的设立、撤销、迁移、改级等提出意见;指导全省水文信息化工作;负责省级防汛水文通信和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
(四)指导全省水文预报方案编制工作;负责全省重要站点的洪水预报方案的编制;负责全省实时水文信息的收集、处理与分析,并提供防汛防旱的实时信息和预报成果及水资源情况报告;承担全省江河湖库等重点地区的洪水预报。
(五)指导全省地表、地下水资源监测、分析和全省水文水资源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承担重要水源地、重点水功能区的水量水质监测和分析评价;负责全省水文水资源监测资料的复审、验收、汇编及原始资料的保存;建设和管理浙江省国家水文数据库。
(六)指导全省水文行业的安全生产和水文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拟定全省水文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指导全省水文技术培训。
(八)承办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水文局内设5个处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日常工作;承办文秘、会议、宣传、信息、信访、保密、设备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全局及直属水文站的党群工作和人事工作;负责全局及直属水文站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水情预报处
指导全省水文水情预报工作;负责重要水文站水文预报方案的审查;编制省级报汛规划、计划;负责全省防汛水情实时信息的收集、处理与分析;承担全省主要江河重要控制站的洪水预报和全省主要江河中长期水文预报;承办跨省、跨市报汛业务;承担省防办水情室的水情值班工作。
(三)站网处
指导全省水文测验业务和自动测报系统的规划编制、建设和管理;制订全省各类水文站网布局规划;承担全省水文站网的建设和业务管理,对水文站网设立、撤销、迁移、停测、改级等提出意见;制订测验、自动测报技术规定,监督水文技术标准和规定及测站任务书的执行;负责防汛通信系统的技术保障;指导和监督全省水文行业安全生产和设施安全保护;归口管理水文行业统计业务。
(四)信息处
指导全省水文水资源资料收集及调查分析、整编、审查工作;负责全省水文水资源资料的复审、验收、汇编、刊印和管理;负责水文信息化工作,承担浙江省国家水文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技术指导,做好水文原始资料、档案和局域网“浙江水文”内外网站的管理。
(五)水质处(挂浙江省水资源监测中心牌子)
指导全省江河湖库水质监测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网点及其资料管理;承担全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业务和区域水文水资源水质调查评价及省级水资源公报、简报、通报等的编制;指导市、县水资源公报编制;负责全省重要水源地、重点水功能区的水量水质监测和分析评价。
四、直属水文站
之江水文站(挂浙江省水文机动测验队牌子):指导全省超标准暴雨洪水的测验;负责抢测重要河段的暴雨洪水;应急监测突发性水污染;负责特大台风潮水位和暴雨洪水的调查测量;负责钱塘江河口段的水量水质同步监测和之江站水文水资源测验、水文水情预报、水文水资源监测资料整编、水文分析计算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兰溪水文站、分水江水文站: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水文水资源测验、水文水情预报、水文水资源资料整编、水文分析计算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管理所辖水文代办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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